政大已於4/21(六)開完校務會議,因為法律程序等現實因素日安政大在出席上遭遇很多限制,但基本上已獲得校方相當程度的善意釋出。以下是我們會後的聲明書:
日安政大聲明:
肯定校方 「保留流浪狗於校園」正面態度,並呼籲儘速建立完整施行細則

政治大學4月21日第168次校務會議中,總務處針對校園流浪犬之管理情況進行工作報告,結論指出建議維持現有 「容忍部分流浪狗於校園」之制度運作。對於校方此一宣示所傳達的努力與善意,日安政大與尊生社表示肯定。但對於校園犬隻管理條例之實際執行,我們仍然呼籲儘速建立完整可行的施行細則,並於施行細則內落實以下原則:

(一)確實的校園TNR制度
目前所運作的犬隻管理原則未能盡符 「容忍部分流浪狗於校園」之決議理念,校園TNR制度之精神也未能由法條中展現,誠屬遺憾。我們認為,校方應在施行細則規範TNR制度完整程序。我們也再度強調,將流浪犬隻全面性絕育並放回原棲息處,並非於校園內飼養流浪犬,而是順應其原本生態群落,逐步達成減少流浪犬的目標;對於流浪犬,尊生社同學及志工僅維持監控及傷病照護,並未加以餵食。同時,透過監控,可以了解校內流浪犬隻的分布情形以及不同犬隻之習性,若發生犬隻攻擊人或其他與人類相處不適應之情形時,尊生社成員可以與總務處配合,在兩天內迅速的將該犬隻移至他處。以校園TNR為主軸之犬隻管理原則,才能從源頭控制流浪狗的數量,也才能有效控管校內犬隻。

(二)完整的犬隻傷人通報系統
現行的犬隻管理辦法亦未完整規範犬隻傷人指認機制。因此我們認為,校方應在施行細則中,建立確實迅速的指認流程,以因應不幸發生犬隻攻擊行為時,可確實指認正確犬隻,並將該犬隻儘速移送他處。如此相較於全面捕捉撲殺,不僅更合於人道,也更為確實有效、儉省公共資源。

(三)充份的校園教育宣導
而觀察多起流浪動物攻擊人之事件可發現,若能瞭解與流浪動物的正確相處之道,包括(1)不隨意餵食;(2)不貿然親近;(3)不刻意挑釁等舉動,將可有效降低流浪動物傷人事件之發生率。因此,我們呼籲學校,為建立人與動物相處的安全和諧校園,應在施行細則中加入校園教育宣導相關規定,並與社區居民合作處理流浪動物議題。

再度重申,校方展現誠意、表達正面立場,是一個好的開始,然而承諾必須以實際行動加以落實,一切美好才能化為現實。為實踐「真正的校園安全」,建立符合校園tnr精神之施行細則刻不容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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